陸認定台聚碳酸酯「傾銷」 明起徵收反傾銷「保證金」

大陸商務部對台化、奇美等公司開徵反傾銷「保證金」,明日起台灣相關企業進口大陸相關產品,要在大陸海關提供相應保證金。圖/中國海關
大陸商務部對台化、奇美等公司開徵反傾銷「保證金」,明日起台灣相關企業進口大陸相關產品,要在大陸海關提供相應保證金。圖/中國海關

記者陸懷恩/台北報導

大陸商務部去年對台灣聚碳酸酯展開反傾銷調查,調查結果今(14)日公告,認定存在傾銷,並致使大陸聚碳酸酯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調查機關決定,以「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15日起進口經營者進口台灣各企業生產的聚碳酸酯時,應根據裁決所確定的各公司保證金比率,向大陸海關提供相應保證金。

大陸商務部是去年11月30日對原產台灣的進口聚碳酸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調查結果今天公告,調查機關認定被調查產品存有傾銷情況,且致使大陸聚碳酸酯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聚碳酸酯是常見的塑膠原料,可用於電子電器、板材/薄膜、汽車、光學、包裝、醫療器械、安全防護等諸多領域。

大陸商務部公告台灣進口的聚碳酸脂反傾銷調查。圖/大陸商務部網站
大陸商務部公告台灣進口的聚碳酸脂反傾銷調查。圖/大陸商務部網站

根據大陸商務部公告,被點名須徵收保證金的台灣廠商,依比率分別為台化纖維16.9%、台灣出光石化公司16.9%、奇美實業17.0%、奇菱科技17.0%,其他公司22.4%。

公告最後表示,自8月15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台灣的聚碳酸酯時,應依本初裁決確定的各公司保證金比率,向大陸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保證金以海關審定完稅價格從價計徵,計算公式為:保證金金額=(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保證金徵收比率)×(1+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

去年中共20大後,大陸對台「讓利時代」似已結束,兩岸面臨敵意螺旋升高之際,大陸就是照章辦事,該禁就禁,能放就放,該罰就罰。惟若大陸民意對台不友善,企業也常會主動要求北京,在兩岸實施「公平貿易」。

今年4月12日大陸商務部公告,對台灣禁止大陸進口的2455項產品,包括農產品、五礦化工、紡織品等,展開貿易壁壘調查,調查10月12日前結束,但可延長至明年1月12日,很大原因出自相關民營企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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