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響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繳納展延至今年底

財政部國產署今(10)日表示,訂定防疫期間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合法使用人緩繳租金,因應措施。

文:藍萍|圖:編輯部

應武漢肺炎疫情全球升溫,影響台灣民生經濟及產業,財政部國產署今(10)日表示,訂定防疫期間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合法使用人緩繳租金,(包含地上權地租、委託經營經營權利金)因應措施,合法使用人若無法如期繳納租金,有緩繳租金需求者,今年度按契約約定(按月、季、月或每年限繳期限)應繳納租金,尚未繳納或未屆繳納款期限者,得申請展延繳納期限至今年12底繳清,期間免計收違約金及延遲利息。

國產署指出,這次因應措施適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以出租、設定地上權或委託經營方式,提供民間合法使用案件,預估受惠人數約18萬7千餘戶。因應措施及申請表至於官網新聞附件下載區,並由受理申請的國產署各署(辦事處)於網站、公佈欄等適當地點加強宣導本此項緩收因應措施,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合法使用人,若有申請緩繳租金需要,得於填具申請書後以電子郵件、傳真或書面郵寄等方式,向該署各分署(辦事處)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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