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水保水設施維護不容忽視 新北透水城市祭出首例罰鍰

*檢查基地內排水溝、排水系統之配置及功能。

文:林益瑞|圖:編輯部

灣汛期已至,為確保新北市建築物內之透水保水、雨水貯留設施正常運作、發揮貯留雨水的防汛功能,以應對梅雨鋒面等強降雨侵襲,新北水利局持續進行各建築基地透水保水設施維護管理情形抽查作業,並針對違法擅自拆除透水保水設施的建案,祭出新台幣3萬元之首例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宣示維護透水城市的決心。

新北市自2011年開始,陸續發布「新北市都市計畫規定設置雨水貯留及涵養水分再利用相關設施申請作業規範」、「新北市政府辦理建築基地保水指標執行要點」及「新北市政府辦理公共設施用地開發透水保水實施要點」,要求在新建或增建的建築基地中設置透水保水設施,並要求於颱風暴雨來臨前先將雨水貯留池排空,以增加蓄水容量、減緩暴雨災害。截至目前為止新北市內共計透水保水量已達142萬噸,相當於設置570座游泳池來儲留雨水,大幅度增強都市地區防洪減災能量、降低積淹水風險。

*檢查雨水貯留設施之抽水設備功能。

2016、2017年新北市進一步發布「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條例」及「新北市透水保水技術規則」,明文規範透水保水義務人(建築基地使用人、所有人)的維護管理責任及相關罰則,新北市水利局更自2019年起擴大規模執行透水保水設施抽查作業,經查常見缺失為「基地內排水溝與集水井淤積堵塞或逕自增設連外排水路」、「雨水貯集滯洪池蓋板無法開啟(過重或需特殊工具)」及「基地排水溝型式變更,無法截流」,新北市水利局均要求違法者限期改善,並於今年祭出首例罰鍰3萬元,宣示維護透水城市的決心。

新北市水利局將於今年下半年度再進行120件透水保水設施抽查作業,新北市設置透水保水設施之各建築基地依據「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條例」第8條規範,於每年汛期前及暴雨來臨前做好檢查、維護作業,並應注意上述常見缺失之改善及確認雨水貯留池是否排空,才能確保透保水設施發揮防汛功能,共創安居樂業的新北韌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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