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水域事故多 須遵循救溺5步防溺10招

內政部今(9)日特別提醒,若發現有人溺水,應以救溺先自保的原則,採行叫、叫、伸、拋、划的「救溺5步」;從事水域活動時,應注意選擇合法有救生設備與人員的地點等「防溺10招」,多一分準備,才能少一分危險。

文:李藝|圖:編輯部

假將來臨,去年全台水域事故人數就有948人,又以5月到9月為高峰期,內政部今(9)日特別提醒,若發現有人溺水,應以救溺先自保的原則,採行叫、叫、伸、拋、划的「救溺5步」;從事水域活動時,應注意選擇合法有救生設備與人員的地點等「防溺10招」,多一分準備,才能少一分危險。

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消防機關執行水域救援人數,從2015年的594人,逐年增加至2019年的948人;發生水域事故場域,以溪河41%及海邊21%最常見。近年較常發生溺水事故水域,有新北龍洞一帶、基隆大武崙至外木山、屏東後壁湖等地,請民眾到這幾個水域時,務必要多加留意。

內政部提醒,民眾若發現有人溺水,應遵循救溺自保的原則,採行「救溺5步」:叫、叫、伸、拋、划,包含「叫」大聲呼叫;「叫」呼叫119、118、110、112;「伸」利用延伸物(竹竿、樹枝等);「拋」:拋送漂浮物(球、繩、瓶等);「划」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船、救生圈、浮木、救生浮標等)。

內政部呼籲,民眾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時,務必確實掌握自身能力,並做好風險評估,隨時注意環境變化;同時也提醒,務必注意孩童動向,避免放任從事高危險性的水域活動,以降低事故及危害。

此外,由於台灣四面臨海、雨量豐沛,大小河川、溝渠、湖泊、池塘密布,因此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時務必慎選場所,遵循「防溺10招」,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人員與設備;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不要落單,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下水前先暖身,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身體疲累狀況不佳,不要戲水游泳;不要長時間浸泡水中,小心失溫;注意氣象報告,現場氣候不佳時不要戲水;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

至於合法水域活動場所,可至交通部觀光局(https://tinyurl.com/yd6z962ahttps://tinyurl.com/yd6z962a)或教育部體育署全國運動場館資訊網水域資訊(https://iplay.sa.gov.tw/Dangerouswater)瀏覽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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