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振興紓困 百萬以下7天內核貸

金管會昨(16)日]宣布,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提出的紓困措施。(資料照)

文:林奕楨|圖:編輯部

漢肺炎疫情蔓延全球,嚴重衝擊世界各國經濟,金管會昨(16)日宣布,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提出的紓困措施,包含企業舊貸展延、營運資金貸款、振興貸款的利息補貼與中小企業信用保證金提供融資保證等措施。

金管會表示,針對企業貸款,督導銀行公會配合提供強化紓困振興貸款措施,防止金融機構雨天收傘,貸款本金得展延至2021年12月底;個人貸款,包含本金或利息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延遲利息等。緩繳及展延期間,在清償期尚未屆至的情況下,不會發生有繳款延遲信用紀錄的情形,不影響信用紀錄。

並在加速銀行受理紓困振興貸款案件時效,舊貸款的展延,原則2週內可完成;新貸案件,授信額度新台幣500萬元以下者,營運資金貸款10個工作日核貸、振興貸款15個工作日核貸,如授信額度在100萬元以下者,以在7個 工作天內核貸為原則。

此外,協調銀行反映中央銀行降息措施,目前民營銀行1碼(0.25%)降息外,對受疫情影響個人,參考公股銀行予以加碼降息者,在自用住宅貸款降息0.5%計20家,在信用卡、信貸及車貸等住宅貸款以外的消費性貸款降息0.75%計19家。

金管會說明,目前本國銀行配合各部會紓困及自辦案件辦理情形,截至今年4月15日止,受理件數包括企業及個人共計20258件,申請額度計2511億元,已核准13463件,已核准額度1305億元,其中金額核准比率52%、件數核准比率67%;另對5443戶信用卡持卡人提供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等協助。

為加速對小規模營業人紓困貸款核貸效率,總共約計49萬5千餘人,其中50萬以下的申貸案,將推動簡易式信用評分替代財務報表或401報表,初步估計約可涵蓋約8成5的小規模營業人,不須提出繁複申請文件,以達到快速核貸目的,貸款資金以中央銀行轉融通方案支應,目前年利率為1%,申請期間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27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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