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觀光旅館遊樂業者 適用融資相對信用保證要點

交通部觀光局因應陸客來台緊縮衝擊台灣觀光旅宿業,昨(30)日修正發布「獎勵觀光產業升級優惠貸款要點」,延長申貸寬限及貸款年限,以協助已申貸此優惠貸款。

文:李藝|圖:編輯部

通部觀光局因應陸客來台緊縮衝擊台灣觀光旅宿業,昨(30)日修正發布「獎勵觀光產業升級優惠貸款要點」,延長申貸寬限及貸款年限,以協助已申貸此優惠貸款,但暫遇還款困境的業者,得以有寬緩空間度過難關。

對於觀光業者反應有資金需求且核貸困難,交通部長林佳龍為及時協助業者解決貸款需求,9月5日召集相關單位與會,於10月1日發布實施「交通部觀光局振興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融資相對信用保證要點」。

觀光局說明,此要點適用對象包括領有合法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或旅館業登記證者,領有觀光遊樂業及旅行業執照的觀光產業亦適用。貸款用途主要為資本性修繕等支出所需資金及營運周轉金,符合前揭資格及貸款用途之業者多加利用。

至於1日發布實施「交通部觀光局振興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融資相對信用保證要點」,由觀光局與中小企業信保基金合作,各提供5億元資金供信用保證業務運用,協助擔保品不足業者順利取得融資,融資總額度上限可達100億。

觀光局表示,「獎勵觀光產業升級優惠要點」推動多年以來,已有效推動產業升級與創新經濟,協助觀光業改善軟硬體設施,促進觀光事業發展。上述2項融資協助措施,已協請金管會銀行局及銀行公會等相關單位配合向各金融機構宣導配合辦理。

對此,銀行公會委託金融研訓院,於30日上午辦理「交通部觀光局振興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融資信用保證要點」宣導說明會,各金融機構總分行共約80餘人與會,由觀光局及中小企業信保基金與會說明相關執行重點。

觀光局希望各金融機構單位能給予有貸款需求的觀光業業者相關協助,結合政府、金融機構及觀光業者各方力量,使觀光產業得以達到永續目標,對於整體經濟發展也將有正面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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