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能楷模 力行公務員倫理規範

交通部長林佳龍今(9)日頒獎表揚11名「廉潔楷模」,期盼部內暨所屬同仁以廉潔楷模人員為學習對象,持續推動廉能工作。

文:林玟玟|圖:編輯部

通部於9月9日廉政會報公開表揚11位「廉能楷模」,由部長林佳龍親自主持頒獎,交通部自97年起接受台灣透明組織協會的建議,研擬推動廉潔正直同仁的獎勵辦法,嗣經本部訂定「交通部獎勵廉潔正直楷模實施要點」,迄今已舉辦11屆,共有113位優秀同仁獲得獎勵表揚。

今年第12屆獎勵廉潔正直楷模選拔,交通部各機關(單位)共推薦32人參選,經交通部政風處就資格、廉潔事蹟初步審核,簽奉部長核請祈常務次長文中於108年7月9日召開「獎勵廉潔正直楷模評審小組」會議,並由各被推薦人選的單位主管列席補充說明,經過嚴謹的評審程序,選出11位同仁為本部「108年廉潔正直楷模」。

交通部政風處表示,廉潔楷模及表揚為每年定期舉辦的活動,今年由該部及所屬機關(構)推薦具有廉潔事蹟的優秀員工共計32名同仁參選,獲的推薦事蹟包含親自力行「公務員倫理規範」、承辦業務恪盡職責及節省公帑計有15億元等方面,歷經嚴謹評審程序,最終選出中央氣象局賴冠良等11位年度廉潔楷模,並由林部長親自頒獎表揚。

交通部政風處強調,本年獲選為廉潔正直楷模,其優良事蹟或位實踐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拒受廠商的餽贈或邀宴,或係經辦各項業務過程中節省巨額公帑或提出創新作為,興利除弊,大幅提升交通部廉潔形象,其廉潔事蹟足堪為同仁表率,同時藉由部長公開肯定及獎勵勇於任事、廉潔自持優秀員工,激發交通部計所屬機關(構)全體同仁榮譽心,型塑良好廉政風氣,逐步將「廉潔」落實成為一種思維模式、生活態度及工作方式,同心協力創造乾淨政府、誠信社會的願景,提升國家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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