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商混合及降回饋金 大彎北段延宕多年有解?

文:詹皓凡│圖:取自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彎北段違規住宅一案已延燒多,市府為展現解決歷史問題的強烈決心,經多次與在地居民、民意代表、業界代表與專家溝通後,提出有條件放寬住宅使用規定及配套回饋金機制,經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北市都發局昨(14)日新聞稿表示,台北市長柯市長上任以來,以解決問題作為施政主軸,大彎北段地區長達十餘年懸而未決的違規住宅歷史課題,市府藉由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提出務實解決之道,實是政府負起責任、遇到問題解決問題之展現。

大彎北段地區自1992年公告實施都市計畫,規劃為台北市商業娛樂中心,然自2001年迄今十餘年間,該地區商業區、娛樂區部分街廓陸續出現違規住宅使用,經監察院2016年提出糾正,市府進行稽查列管戶數達1678戶並同步進行勸導改善,同步啟動大彎北段地區都市計畫檢討並納入中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內辦理。柯文哲先前曾表示,大彎北段商業宅是歷史共業,還是要合法化,不能永遠讓法律與現實脫節。在合法化過程中,該罰款的罰款、該繳回饋金的繳回饋金,不然法律永遠只是讓人民參考用,而不是遵守用。

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黃景茂局長表示,台灣各縣市規劃之都市計畫商業區大多容許住商混合,住商混合已為國人生活習慣,相較純商業區,可減少交通旅次,有節能減碳之效,歐美日國家已逐漸模仿。大彎北段商業區在鄰近大內科地區多次公告放寬使用下,已影響其商業發展動能及使用機能,復經都發局邀集專家學者及業界座談,確認該地區零售業確已無需求,但商辦…等仍具發展潛力,未來將陸續投注捷運北環段與東環段等重大交通建設,將促使大彎北段地區之商業活動再度發展。

另考量既有違規住宅短期已無回復之可能性,基於發展歷程、產業發展環境變遷等因素考量下,經重新檢討該地區已不具原規劃高層次純商業及娛樂區使用之定位,故本局建議大彎北段除既有建築外,新建建築(空地)仍應維持50%以上做為商業使用,僅放寬50%以下法定容積得繳納回饋金後做住宅使用,且容積獎勵及容積移轉僅能做商業使用,以使該地區仍以商業發展為主,以符合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之精神。

此外,依現行都市計畫法令規定,由低層次分區(如住宅區)變更為高層次分區(如商業區),基於漲價歸公及外部性內部化,明訂須回饋公共設施用地或可建築用地;而本案係從商業區原不可作住宅使用放寬部分作住宅使用,都市計畫法第27條之1雖有就變更都市計畫得要求一定比例捐贈回饋之法源,但就此等情形現行都市計畫法令並無相關回饋辦法可供依循,惟市府過去放寬使用,均規定須繳納一定比例之回饋金,惟因放寬使用內涵不同,則於各都市計畫或通盤檢討案中分析規範,以符合公平正義原則。至本案回饋金數額,則以開放住宅使用將衍生公共設施需求進行設計核算,經多次與在地居民、議員及廣納各界意見後,回饋金以107年土地公告現值進行估算一坪約8.68萬元,考量大彎北段違規住宅之造成,除建商外,部分亦源於政府未能積極作為所致,基於客觀公平的考量,同時為鼓勵既有違規住宅使用儘速完成合法使用申請,故經本市都委會審議決議,於計畫公告實施5年內申請者,既有建築回饋金得以6折繳交,估算一坪約為5.21萬元,5年屆期後將再度依都市計畫法進行裁罰。

至於此次修正案通過,北市府允許該區域可以住商混和的方式並存,及調降回饋金的部分,未來將送至內政部都委會審議,若照案通過,大彎北違規建物將可就地合法。而柯文哲被視為2020可能總統參選人之一,外界自然易與選舉聯想在一起,對此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表示,這是歷史共業,不是柯文哲造成的,是歷任市長造成此地區無法解決都市計畫問題,建商、政府督導與買的人都有責任,今天算是解決多年的沉痾,是政府承擔起來,跟選舉並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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