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界捕魚2陸船 遭重罰百萬驅離出境

閩晉漁05709 去年底因越界捕撈遭澎湖海巡隊查扣。

文、圖:編輯部

湖海巡隊去年底查扣閩晉漁05709與鑫順6688號2艘中國大陸漁船,在分別繳清罰款新台幣150萬和240萬元後,昨天下午由海巡艇押解驅離出境,並重申不得再越界,否則將加重處罰。

澎湖海巡隊表示,去年12月間在澎湖花嶼等海域查扣越界的閩晉漁05709與鑫順6688號(原本無船名)2艘中國大陸漁船,在查扣留置40多天後,繳清罰款後,人船一併由海巡隊10038艇驅離出境至澎湖24浬外。

由於中國漁船越界捕魚,除危害台灣海域安全外,並嚴重破壞海底棲地及海洋資源,將持續結合鄰近機動海巡隊大型艦執行「護永專案」掃蕩專案勤務,加強取締越界中國大陸漁船,因此扣留中國大陸漁船經留置調查結果,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2條及80條之1規定,處以重罰,期能杜絕中國大陸漁船越界侵入我國海域不當濫捕情事。

時逢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橫行,中國大陸漁船入港後海巡人員立即展開全面清艙,海巡單位將秉持以最嚴謹的態度面對疫情,最高的標準執行檢查,並持續加強邊境查緝措施,全力防堵疫情傳入。
根據統計,去年海巡隊執行強力取締工作,共扣留中國漁船22艘,罰鍰金額共計新台幣1790萬元,彰顯政府維護海洋資源及防疫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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