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新聞|記者江育銓/基隆報導
基隆市近期接連發生兩起毒駕事件,謝國樑市長對此高度重視,已責成衛生局、消防局及警察局等相關單位,啟動跨局處全面研商,強化毒駕防治作為。

在預防面向上,由於毒駕相較酒駕,其外顯特徵不明顯、較難即時察覺,警察局將不分日夜擴大並主動實施臨檢勤務,同時加強勤務規劃,並採購防撞等安全設備,以確保第一線同仁執勤安全。市長已指示警察局規劃採購 L 型車輛攔阻系統及反恐級雞爪釘等防護裝備,降低車輛規避檢查、蓄意衝撞的風險。
在法律與制度面向上,現行刑法第19條第2項,實務上常因認定毒品造成行為人「心智能力顯著降低」,而作為減輕刑責的依據。然而,毒駕的責任,應回溯至被告自行選擇吸食毒品的那一刻,屬於明知高度危險,仍駕車上路者,應從嚴檢視是否構成不確定故意,並依法追究更重刑責。
對於累犯者,已於今(16)日召開的檢警聯席會議中,正式提案「毒駕累犯建請羈押」。強化執法、完善防制,守護市民生命安全,是市府責無旁貸的責任。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基隆強化毒駕防制 祭L型攔阻器、建請累犯羈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