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三位詐騙犯親自,現身說法;高二監「棄詐一六八」反詐課程成為全國監所之典範

「獨家」三位詐騙犯親自,現身說法;高二監「棄詐一六八」反詐課程成為全國監所之典範
「獨家」三位詐騙犯親自,現身說法;高二監「棄詐一六八」反詐課程成為全國監所之典範

墨新聞|記者游宏琦/高雄報導

高二監反詐課程:從「理所當然」到「我錯了」。三名詐欺收容人,課後坦承:從合理化犯罪到學會同理受害者 高二監「棄詐一六八」為全國監所教化,樹立了典範!

高二監典獄長陳憲章,下指令要求教化科設計一系列反詐騙教化課程,並且全力支持教化科,深耕教化 / 圖,典獄長開訓致詞。游宏琦 攝

記者 游宏琦 高雄第二監獄 專題報導

在詐騙案件頻傳、社會對詐騙犯深惡痛絕的氛圍下,高雄第二監獄啟動「詐欺防治輔導處遇實施計畫」,以「棄詐一六八」為名,設計出一套專門面對詐欺犯的教化課程。這次共有三個班、約四十五名詐欺收容人參與,課後各班挑選一名學員,願意站到鏡頭前、談自己的犯案過程與心境轉折——這樣的畫面,在矯正機關是全國首創。

透過授課老師與教化科的安排,記者得以在課程結束後,分別訪問教化科科長梅英強,以及三名學員。從他們的故事,可以看見:這套課程並不是「洗白」詐騙犯,而是試圖拆掉「我只是在賺錢」這層合理化的保護殼,讓他們第一次真正看見被害人的傷口。

高二監反詐課程,上課情形/ 圖 游宏琦 攝

高二監,一次共開三個班、60人:為詐欺犯量身打造的「棄詐一六八」

高二監這套「棄詐一六八」課程,分別針對已定讞與未定讞的詐欺案件收容人設計內容:

對已定讞者,以六個階段談「懵懂、覺察、內觀、轉換、工作、行動」,循序引導學員從認識「誰是受害者」走到「我是加害者」;對未定讞者,則以八大主題講解詐欺手法、法律責任與人生選擇,讓他們理解「錢來得快」背後的真實代價,與對社會的傷害。

課程結合心理輔導、法律說明與真實案例分享,還有如何回到正常工作;再加上矯正機關本身的管理與輔導量能,希望在有限時間內,至少種下幾顆關鍵種子:反思、同理與警覺。

梅英強:打破我缺錢「賺錢,理所當然」的自我安慰

高雄第二監獄教化科科長梅英強,是這套專案課程的主要規劃與承辦者。他受訪時坦言,多數詐欺犯剛進來時,都習慣用三句話替自己開脫:

「我家境不好,我也是被害人。」

「他們那麼有錢,被騙一點不會怎樣。」

「我只是跑腿、被利用而已。」

「這三句話,是他們用來蓋住罪惡感的保護色。」梅英強說,因此課程的第一步,不是講大道理,而是透過真實新聞與被害人案例,讓學員對照自己做過的事——有人因被騙幾十萬而想不開、有人拿退休金去投資、有人因此全家債務崩潰,「當他們發現被害人並不是想像中的『有錢人』,而是和自己父母、家人很像的人時,那個防衛才會慢慢鬆動。」

他強調,這門課是希望「至少在他們心裡放一個剎車的機制」:再怎麼缺錢,都不能再把犯罪合理化。

 詐騙犯,車手頭;現身說法;告誡「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圖 高二監提供

學員一:車手頭與收水頭—從賺快錢到看見「選擇」的代價

第一位學員,曾在詐騙集團裡擔任「車手頭」與「收水頭」,負責管理多名車手與集中款項,是被歸類為「小水頭」的角色。他說,自己接觸的是投資詐騙,一個月內幾乎天天在數鈔票,「一天收回一百多萬是常有的事」,最多曾同時管理四個車手。

起初,他只是想多賺錢、讓家人生活好一點,後來染上毒品,生活逐漸失控。「我一直對自己說,是環境逼我走上這條路。」

直到進入監所,參加詐欺防治專案課程,他才真正開始思考「選擇」這件事:

「老師說,每一個『去收錢』、『去指揮車手』的動作,都是我自己做的選擇,不是別人替我選的。」

在課堂裡,他聽到有被害人為了投資,把家裡唯一的存款拿出來,結果血本無歸;有人覺得對不起家人,壓力大到想不開。

「那時候我才懂,原來我不是在分人家的多餘的錢,我是在拆人家的未來。」

(專訪影片連結一:https://youtu.be/Q3VoTRl5QzY?si=whLewjx6EkSX2mZk

學員二:26 歲提款車手—兩週 16 次領款,從「我只是被利用」到承認「我也是加害人」

第二位學員,今年 26 歲,被捕前擔任提款車手約兩週時間,負責拿被害人的提款卡到 ATM 提領。短短兩週內,他總共盜領 16 次,單次最高 10 萬元,總金額超過百萬,每次可拿到 1,000 至 3,000 元不等的報酬。

一開始,他並不完全明白這是詐騙,只覺得「領錢工作、錢來得快」;等到察覺不對,要抽身時,卻遭詐騙集團以「家人安危」威脅,只好硬著頭皮繼續做。

在「我是被害人還是加害人」這堂課上,老師提到一件讓他印象深刻的真實案例:有人因為損失幾十萬元,在壓力下選擇結束生命。

「那金額跟我提領的差不多。」

「我以前一直說自己沒錢、被威脅、也被抓,覺得自己很可憐。」

「但上完課才知道,真正失去最多的,是那些被我領走錢的人。」

他說,過去自己把重點放在「我也是受害人」,現在則被迫誠實面對另一半真相:

「在我明知道不對,卻還是走向提款機的那一刻,我就是加害人。」

訪談最後,他向還在外面當車手的人喊話:「好好找一份正當工作,錢賺得心安理得,比什麼都重要。」

(影片連結二:https://youtu.be/At0RFvfosJ0?si=ajqBNJsdDaT7DBf1

我只是分一點錢,我只是跑腿而已⋯⋯/ 圖,高二監提供。

學員三:收水角色—經手七八百萬,被害人全家自殺死亡案例成為他醒來的一拳

第三位學員,在集團中擔任「收水」角色,必須親自與被害人接觸、收取現金。他自述,親手收過約 200 多萬,總經手金額約七、八百萬元。

犯案時,他坦言幾乎沒有愧疚感:「那時候心裡都想,能拿出這些現金的人,應該都不是真的缺錢,反正他們有錢,被騙一點不會怎樣。」

直到課程中,老師說起一個讓他震撼的案例—一個家庭因為被騙了一筆看起來「不算太大」的金額,在絕望中做出「全家自殺死亡,含,年幼小孩」的悲劇選擇。

「我原本以為,要幾百萬、幾千萬才會出人命。」他說,「沒想到只是幾十萬,就可以把一個家逼到那種程度。」

上完課後,他第一次真心說出「對不起」,也承認:「如果不是被關起來被迫停下來,我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去想這些事情。」

(影片連結三:https://youtu.be/ElgCNxBV56o?si=kCcmxsi5ncaOp2uP  

高二監教化科長,梅英強引進各種宗教課程,希望受刑人能夠,「潛移默化。」/ 圖 高二監提供

三個警鐘:反詐課程不能保證一切,但至少不再認為,犯罪「理所當然」

在社會普遍要求「加重刑罰」的聲音中,這樣一門課程,能不能讓所有詐騙犯「徹底變好」?

高二監教化科並不做過度樂觀的保證。教化科科長,梅英強坦言,收容人出監後是否會再犯,還牽涉到家庭、工作、同儕、經濟壓力等多重因素,「沒有人可以用一門課保證他們一輩子不再犯。」

但他認為,至少可以為他們的未來行為,設下三個重要的「警鐘」:

  1. 不能再把犯罪合理化——再也不能用「我很可憐」「他們有錢」來替自己找藉口。
  2. 開始對被害人產生同理心——知道自己拿走的不是冷冰冰的數字,而是別人的退休金、醫療費與一家人的希望。
  3. 為未來的每一步行為留下提醒——當再度面臨誘惑時,腦中會浮現課堂上那些故事與畫面。

「我們無法替他們的人生下結論,但可以讓他們以後每一次想犯罪之前,心裡先響一聲警鈴。」梅英強說。

對這三名願意現身說法的學員而言,改變究竟能走多遠,沒有人知道;但至少,在高二監這間反詐教室裡,他們已經從那句熟悉的自憐——「我沒錢,所以也是被害人」,走到另一句更困難、也更誠實的告白:

「我實在不應該,以詐騙去騙人、去傷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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