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新聞|記者張游舜/台北報導
遠從印尼到台灣工作之2名外籍移工,日前因誤交損友而染上毒癮甚至分別遭臺中及苗栗地檢署(恐嚇取財)通緝,員警執行巡邏勤務發現可疑將其攔下當場識破逮送歸案。
鹿港分局頂番所長所長李柏勲及警員潘辰奕於25日22至24時執行巡邏勤務,在鹿港鎮彰頂路某超商前發現自小客車未依規定使用燈光(開啟霧燈),遂予以攔查,經查駕駛為外籍移工,警察查證身分過程目視副駕駛座乘客移工臀部下方椅墊上藏有毒品分裝夾鏈袋數包且右車門置物架上有電子菸彈1顆,並於車上查獲毒品安非他命12包、電子菸彈2顆、卡西酮咖啡包11包、電子磅秤等證物,隨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對他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結果呈陽性反應,成為啟用唾液快篩後北彰化地區首件抓到的第1起毒駕案例。
鹿港警察分局指出,依現行法規,只要駕駛人在毒品反應陽性下上路,就會面臨至少1萬 5000元、最高12萬元的罰鍰,車輛當場被扣,駕照也會被吊扣。如果因毒駕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駕照更會被直接吊銷,終身不得再考。若拒測,罰責則更重,直接開罰18萬元並扣車;若後續尿液仍被驗出毒品反應,就會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鹿港警察分局長黃世德表示,唾液快篩最大的好處,就是能讓第一線員警立刻分辨駕駛是否涉毒,人車分離,不必再苦等化驗報告,也能迅速執行「人車分離」,避免毒駕者再度上路危害其他用路人,呼籲吸毒者不要心存僥倖。
圖/彰化縣警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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