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新聞|記者張游舜/台北報導
員林分局莒光派出所於日前接獲報案,在員林市莒光路與惠安街附近,有2輛自小客車發生交通事故。經員警迅速前往處理,現場為一輛白色小客車由惠安街直行與另一輛灰色小客車直行莒光路在路口發生撞擊交通事故,灰色自小客車駕駛受傷送醫。
經員警處理,系灰色自小客車行經該路口直行,與白色自小客車在路上發生擦撞,該肇事路口有設置交通號誌,最常見於一般路口的紅綠燈都是三燈式號誌,基本上只要遵守「紅燈停、綠燈行」、「轉彎車禮讓直行車先行」的規則,在正確的車道上要直行或左右轉都可以,否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員林分局呼籲民眾應有「路權觀念」,主要規則包括: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支線道車應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應讓多線道車先行,以及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此外,任何時候行經行人穿越道,車輛都必須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行車「禮讓」是確保交通安全之最高原則;大家用路時都能為他人留足夠反應時間與空間,不任意違規,相互禮讓,簡單的小小讓步就可避免肇事,進而更避免後續刑責及巨額賠償,以維護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
圖/彰化縣警察局提供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你會看紅綠燈嗎? 遵守交通號誌讓你安全返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