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再推育兒新政 極低出生體重兒可申請2萬元營養品津貼

北市再推育兒新政 極低出生體重兒可申請2萬元營養品津貼
北市再推育兒新政 極低出生體重兒可申請2萬元營養品津貼

墨新聞|記者鄭富鈺/綜合報導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為守護新生命、減輕家庭照顧負擔,市政府宣布自民國 115 年起推出「臺北市極低出生體重兒營養品津貼」政策,以『你最珍貴」為核心精神,協助出生體重極低的新生兒獲得成長發育所需之營養支持,讓「小腳ㄚ」在人生起點即受到完善照顧 。

市政府宣布自民國 115 年起推出「臺北市極低出生體重兒營養品津貼」政策,以『你最珍貴」為核心精神,協助出生體重極低的新生兒獲得成長發育所需之營養支持。[圖:北市政府社會局]

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極低出生體重兒在成長初期往往需要更充足且專業的營養補充,相關費用對家庭而言是一項不小的經濟壓力。為此,市府特別訂定本項津貼措施,凡經審核符合申請資格者,每名新生兒將可獲得一次性發放的新臺幣20,000元營養品津貼,實際支持家庭照顧需求。在申請時程方面,家長須於新生兒出生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提醒符合資格的家庭務必留意期限,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市府特別訂定本項津貼措施,凡經審核符合申請資格者,每名新生兒將可獲得一次性發放的新臺幣20,000元營養品津貼,實際支持家庭照顧需求。[圖:北市政府社會局]

至於申請資格,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新生兒須為民國115年1月1日(含)以後出 生,且出生體重小於或等於1,500公克;新生兒之父或母需設籍於臺北市;並完成於臺北市 各區戶政事務所之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且申請時仍設籍臺北市。原則上由新生兒之母 提出申請,若母親死亡、行方不明,或出生登記未記載母姓名,得由父親申請;父母均無法 申請時,則可由監護人提出。此外,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完成結婚登記並經法院裁定認可收養者,其養父或養母亦視為新生兒之父或母,得依法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分為臨櫃及郵寄兩種。臨櫃申請可至臺北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信義區市府路 1號1樓北區)辦理,上班日服務時間為8時30分至17時30分,取號至17時15分止;;亦可採掛號郵寄方式、寄送至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科。申請時應備妥申請表、新生兒出生 證明書影本(須註明出生體重),以及申請人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每一個孩子都是家庭與城市最珍貴的存在,市府將持續完善育兒支持政策,打造更友善 的育兒環境。民眾如有相關疑問,可洽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撥打1999 (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6972至6974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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