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新聞|記者鄭富鈺/綜合報導
針對國土管理署於昨(22)日晚間發出新聞稿,意圖指向民國107年中央已認定密室逃脫場所應歸屬需公安申報,可聯合稽查的D-1類組一事,臺北市政府都發局嚴正駁斥,中央政府說法明顯與事實不符,會議紀錄明文記載,關於「密室逃脫」僅有「地方政府均建議歸屬D1類組」,而中央卻完全沒有做出裁定;所謂決議列為D1,並不是「密室逃脫」,是別的產業,怎麼可以如此魚目混珠,顛倒黑白,誤導大眾,推諉責任?
都發局進一步表示,早在106年間,臺北市政府就率先要求相關業者依D1類組辦理公共安全申報,業者不服提起訴願,結果北市府訴願敗訴,業者免罰、無須申報,原因就在於沒有把這個行業認定為D1的中央法源依據。地方政府從十年前到今日為止,都沒有收到中央認定「密室逃脫」為D1類組的法源依據,市府雖已率先認定D1,仍有重演106年訴願敗訴的風險。
都發局指出,台北市政府已經主動承擔訴願敗訴風險,將密室逃脫場所視為D1類組進行管理;107年會議根本沒有裁定「密室逃脫」歸類為D1的紀錄,呼籲中央早日明定全國一致的標準並周知地方政府,不要再有悲劇或執法爭議。
都發局補充,北市府率先全國公布「臺北市沉浸式內容體驗產業安全指引」,要求沉浸式內容體驗場所業者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另因地方政府沒有相關法定職權,18日也已函請中央依《消費者保護法》訂定密室逃脫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建立全國性的管理規範與消費保障機制,避免地方政府因法源不足而難以落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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