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新聞|記者張游舜/台北報導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規定,每2年應重新規定地價1次,今(115)年適逢重新規定地價年度,115年地價稅係按115年1月1日重新規定之地價計徵,經重新計算後彰化縣累進起點地價為96萬5,000元。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彰化縣115年累進起點地價為96萬5,000元
墨新聞|記者張游舜/台北報導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規定,每2年應重新規定地價1次,今(115)年適逢重新規定地價年度,115年地價稅係按115年1月1日重新規定之地價計徵,經重新計算後彰化縣累進起點地價為96萬5,000元。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彰化縣115年累進起點地價為96萬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