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新聞|記者張游舜/台北報導
清明將至,每年4月是國人掃墓高峰期,墓地雜草易釀火災,為森林火災高風險月份,加上交通部中央氣象署預測今年春季雨量偏少,天氣乾燥,火災風險升高,嘉義縣政府提醒民眾,進入山區應謹慎用火,避免因一時疏忽釀成林野災情。
嘉義縣政府呼籲國人掃墓祭拜祖先應謹慎用火,務必做到「四不」、「三要」:掃墓時「不」燃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亂灑冥紙、「不」燃放爆竹,「要」熄滅灰燼、「要」帶走垃圾、「要」關注林火風險等級,共同防範森林火災,維護森林環境。
縣府農業處提醒民眾,依據「森林法」第34條規定,在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非經過許可,不得有引火行為,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至於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民事賠償責任。
為鼓勵民眾共同防範森林火災,舉發燒毀國、公有林者,經查證屬實,舉報人可獲最高10萬元獎金,最先通報火警者則可獲5千元獎勵。國人若發現森林火災,請儘速撥打免費電話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或119消防中心,共同防範森林火災,守護臺灣山林資源。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嘉義縣政府提醒 清明掃墓期間加強防範森林火災 共同守護山林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