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配合中央新制 健全土方管制

墨新聞|記者張游舜/台北報導

雲林縣政府於19日於雲林縣議會報告目前營建剩餘土方及管理策略,針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5年1月1日營建剩餘土石方新制推動,縣府已成立「雲林縣政府營建產出物跨局處推動平台小組」,針對土方問題能有效且快速處理。

因應中央「營建剩餘土石方新制」,縣府於議會專案報告「目前營建剩餘土方及管理策略」。
因應中央「營建剩餘土石方新制」,縣府於議會專案報告「目前營建剩餘土方及管理策略」。
縣府現已全面檢視縣內土資場收受情形及價格,營運中土資場(含兼收砂石場)共計7間,平均分布於本縣,目前皆正常收受,依據土方中心公開單價每立方單價平均998元,略低於全國平均價格。砂石車GPS車機設置部分,截至3月12日已核定235台,查本縣去年土方量約29萬立方公尺,該數量尚足夠供應本縣運輸使用。 

張麗善縣長表示,針對民間工程可再利用土方去化措施,本府已加速檢視本縣自治條例及相關規定,配合中央政策修正中,修法前短期將參考中央異地暫置政策辦理。在最終去化管道不足部分,本府將加速辦理台西海園環評作業,擴增去化本縣土方,加快本縣產業發展同時解決土方問題。

另為維持雲林縣轄內既有土石方去化機制,縣府已要求本縣各土資場不應有不當哄抬價格或聯合壟斷之行為。倘嚴重影響市場正常運作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等規定,經查證屬實並有不收土、不報價或未發揮場所設立功能及未發揮職責之場所,將列入展延審查重要考量,以維護市場機制及公共利益。

廖偉晴等多位議員關切營建剩餘土石方新制衍生的衝擊。
廖偉晴等多位議員關切營建剩餘土石方新制衍生的衝擊。
水利處強調,有關土石方處理新制推動,縣府將全力配合,目前雲林縣土資場正常營運,惟各縣市、目的單位執行措施及審認標準不一致,籲請中央應協助整合跨部會及明定程序,加速土方去化,有效整合再利用資源,實現國土永續。
圖/雲林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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