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者就業已領勞保老年給付 雇主全額負擔職災保險

勞保局昨(20)日表示,隨著愈來愈多「高級實習生」重返職場,雇主仍應保障銀髮就業者的職業災害及經濟安全,替高年級勞工加保職業災害保險,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

文:莫子涵|圖:編輯部

「中高年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5月1日上路,勞保局昨(20)日表示,隨著愈來愈多「高級實習生」重返職場,雇主仍應保障銀髮就業者的職業災害及經濟安全,替高年級勞工加保職業災害保險,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

勞保局說明,已經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以及超過65歲已領取公保、軍保、國民年金及老農津貼者,倘若再投入職場,只能參加職災保險,並由雇主全額負擔,平均每月只需負擔63元,截至去年底,總共有33萬7787名該類勞工加保職災保險,平均月投保薪資為2萬8361元。

勞保局表示,若有加保職災保險,勞工在加保期間若不幸發生職災,就可向鑿保局申請職業災害給付,雇主也可抵充雇主的職災補償責任,落實勞工保障並分擔雇主經營風險。但加保職災保險屬自願性質,並不強制。

勞保局強調,就算是銀髮勞工,只要適用勞動基準法,雇主就應該為勞工提繳勞退金,儲存至勞保局設立的個人專戶無年齡上限。

勞保局提醒,雇主加保時很常誤填一般勞保加保申請書,而應填具「職業災害保險加保申請表(勞工退休金提繳申請報表)」,並正確勾選申報表內「已領取社會保險給付之種類」的欄位,如為勞保局的網路申辦單位,線上申報時則在「保險別」欄位點選「僅參加勞保職災保險、勞退」項,勿點選「勞保(含普通及職災保險)、就保、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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