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勞資簽團體協約 明年1月1日生效

長榮勞資雙方於6日晚間達成協議。

文:陳俊男|圖:編輯部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自6月20日發起的長榮空服員罷工行動正式告一段落!勞資雙方於6日晚間達成共識簽下團體協約,協約事項於明年1月1日起生效,工會也將在9日結束罷工,讓為期逾半個月的罷工行動畫下句點。

該份協約內容包含6大項目,在飛安服勤獎金方面,長榮資方方面同意除「長榮機隊國內航班、立榮機隊國際/國內航班」外,自2020年1月1日起,對於依公司排定班表值勤的客艙組員,核予來回一趟次飛安服勤獎金,來回航程中有一趟非值勤航段,則該來回航班的飛安服勤獎金折半發給,含過夜班的短班,一趟來回新台幣300元、越洋航線一趟來回500元。

除前述項目,人評會程序事項同樣也將自2020年1月1日正式生效,人評會具發言權及表決權的人評委員,增加1席空服教官代表,由全體客艙組員共同選任5名教官輪流擔任之。

在和平協議中,長榮航空與空服員工會約定國內航線不得罷工;團體協約簽定起3年內,也就是到2022年7月5日為止,不得發動任何爭議行為,但經中央主管機關裁決,認定違反工會法第35條,或是團體協約法第6條第1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勞資雙方也同意自團協簽定日開始執行航班優化方案,包含BR198、BR184桃園-東京航線,10月到3月(共計6個月)改為過夜班;BR108高雄-東京航線,10月到3月(共計6個月)改為過夜班,該方案同樣簽約即生效,長榮資方方面同意給予長榮分會理監事每年共25天會務假。

在勞資交流互動部分,最終約定自10月1日起,長榮分會理監事或會員代表每月定期與長榮公司放面舉行勞資協商會議,每季固定與董事長或總經理會面晤談,每半年溝通服務流程、班表規劃與工會宣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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