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特首: 修例迫切性不存在 暫緩修訂逃犯條例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宣布港府決定暫緩修訂逃犯條例。(共同社提供)

文:劉端雅|圖:編輯部

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5日下午在記者會上宣布,港府決定暫緩修訂逃犯條例。她表示,由於臺灣已表明不會接受在現有修例情況下,移交涉嫌在台殺人的陳同佳,因此修例迫切性已不存在,不過,修訂條例的初心是正確的,因此不會撤回。

林鄭月娥表示,過去一週,有數以萬計市民參加遊行和集會,9日大遊行後的午夜,以及12日在立法會大樓外的示威活動出現嚴重衝突,導致警員和市民都有人受傷,對此感到痛心。作為負責任的政府,既要維護法紀,也要審時度勢保障香港最大的福祉,讓社會恢復平靜,避免執法人員和香港市民受到傷害。

林鄭月娥指出,近日有社會領袖公開或私下向她表示,現時「應該停一停,想一想」,不應該按照原定計劃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避免對社會造成更大衝擊。與此同時,臺灣方面也表示,不會在特區政府建議的安排下要求移交陳同佳,讓條例在本年度通過的迫切性或許不復存在。

林鄭月娥說,經過過去兩天政府內部的反覆研究,特區政府決定暫緩修例工作,重新與社會各界溝通,做更多解說,聽更多不同意見。並再次強調,政府是以開放的態度,全面聆聽社會對於條例的意見。

林鄭月娥強調,立法會大會就處理條例的工作會暫停,直到完成溝通、解說及聆聽意見為止。同時,無意設下時限,承諾會在整合意見之後,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匯報及徵詢議員的意見,然後再決定下一步的工作。

林鄭月娥表示,修訂條例的初心是出自於對香港的熱愛和關心,但由於溝通不足,導致香港社會再次出現嚴重的矛盾和紛爭,對此表示遺憾、難過。

另外,對於港府決定暫緩修訂逃犯條例,總統發言人丁允恭表示,臺灣高度關注與支持香港人民追求自由、民主與人權的渴望。至於港府以涉及台灣案件為由,作為違背人權立法的託辭,是不負責任與缺乏道德感的作法,令人感到不可思議和無法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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